延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目前我校已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科建设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与西部高校相同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按国家B类分数线录取。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按2015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延边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试行)》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我校临床学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①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临床学院所设的所有专业;②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限报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专业;③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口腔科学专业毕业生限报眼科学专业。 2.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3.跨专业考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且具有三年临床医师工作经历。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舞蹈学方向、美术学(1304L1)、艺术设计(1304Z1)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吉林省延边州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吉林省吉林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