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校始建于1947年,现已成为融博士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于一体的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1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设有26个学院、66个研究所(室)。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76个本科专业,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普通本科在校生2.3万余人。现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术型1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类别,31个领域。涵盖了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目前在校研究生已达138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471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607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拥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龙江学者等一批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重点专业1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示范性实验中心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全校固定资产总值为13.48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2.48亿元,图书馆藏书249.9万册。教育部金属耐磨材料与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卫生部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高校校企共建耐磨材料研发中心、黑龙江省三江区域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基地设在我校。《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自然科学学报》、《黑龙江医药科学》三个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主持多项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耐磨材料、药物研发、农机工程等研究领域取得了数十项国家发明专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先后与俄、美、英、韩、日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41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设有来华留学政府奖学金,53个国家的近9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佳木斯大学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佳木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 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包括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工程(含机械工程和材料工程)(0852)、教育(0451)、应用心理(0454)、会计(1253)。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 “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1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11人。最后以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对本科毕业生且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4)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严格控制跨专业报考,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研究生招生办,以免耽误报考; 7.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8.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及报考条件,分清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参见第一点),因考生阅读不当造成的报考错误,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报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段内,进行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将不准予现场确认和考试。 2.现场确认:以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招办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验证、交纳报考费、照相、核对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签字后不予更改)。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网上报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报考费上交省招办,不予退回。 ※报考我校(130400)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佳木斯大学”考点,否则不予准考。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西医综合。初试成绩一般于2016年3月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4.复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学历相关验证信息或报告,不能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认证的,不予复试。复试具体安排登陆佳木斯大学网站查询相关安排。 六、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资助标准60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8000元,名额分配侧重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2.助学贷款: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助学贷款调整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七、学制及学费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黒价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对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 八、联系方式 大学网址:http://www.jmsu.org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jmsu.cn/ 单位代码:10222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邮 编:154007 邮 箱:jmsuyzb@163.com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454)8618499 传 真:(0454)87915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