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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9-22作者:研大医学考研 点击:
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4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现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医疗器械学院、社科与文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亦弘商学院等9个学院。

学校是国家批准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的院校。有药学、中药学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5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本科专业21个,成人本专科专业5个。本科教育中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药剂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中药分析学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药学专业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临床药学专业和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药学和中药学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学概论、分析化学、化学制药工艺学、生物技术制药等8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剂学教学团队、药理学教学团队和药物分析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现有在校研究生2419名(博士443、硕士1976)、本科生8250名、成人函授生4117名。

学校荟萃了众多的专家学者。现有教职工1155名,其中专任教师657名,教辅人员131名,行政人员342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06名,副教授225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1人,国务院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以上各种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命名130人次。建校八十余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高级药学、制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各地,其中有很多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企业家和优秀领导者。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深入扎实。在药物新剂型设计与评价、创新药物的合成与筛选、中药与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和质量标准、药物代谢和药物动力学、药理与毒理学、药物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均居国内领先水平。学校是国家中成药工程技术中心、沈阳国家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的重要组成单位,国家级平台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发改委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实验室和研究室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个,省级创新平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学校孕育了一大批新药创新成果,科学研究与应用实践密切结合,在医药行业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一五”以来,我校科研经费到款总计达到4.82亿元,共主持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课题903项,其中国家“863”、“97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254项,纵向科研经费到款3.61亿元。SCI数据库检索论文3474篇,主编或参编图书163部,近五年发表SCI论文总被引用次数为7099次,篇均3.53次。学校主办的《沈阳药科大学学报》和《中国药物化学杂志》现已成为国家药学类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国内一些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 17个国家和地区的58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立足辽宁、面向全国,建设药学教育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招 生 说 明

一、招生规模:201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72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55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7人左右(含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做合理性调整。

 二、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在复试中还需加试无机化学、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日语考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6.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中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关管理办法。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将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备案。

(5)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①选择“沈河区报考点”的本校应届本科生,我校研究生处将统一组织照相及缴费事宜,详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网报结束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②其他考生应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向我校研招办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入学考试时间: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时间:2016年3月至4月。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

八、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二、303数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611药学基础综合和349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75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判断题15道15分。

(3)612中药学综合和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制剂分析、天然药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1.学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3]50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校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体系

奖项名称奖励对象金额获奖比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人/年8%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人/年40%

二等:5000元/人/年40%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25000元/人/年100%

17项博士企业奖助学金1000元/人-12000元/人1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人/年40%

二等:4000元/人/年40%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100%

17项硕士企业奖助学金1000元/人-12000元/人5%

优秀生源奖学金

(奖励教育部直属高校硕士推免生)5000元/人实际人数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获奖比例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25000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100%。

(4)企业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豪森奖学金”“德传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17项,每年总奖金数62余万元,获奖人数150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12000元/生。主要用于奖励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优秀生源奖学金: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沈阳药科大学于2015年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从我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免试推荐到沈阳药科大学的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入学报到时颁发。

  十一、其它

1.跨中药学专业招生导师每人每年限招1名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2.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grs-syphu.com/。

3.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

邮政编码:110016

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6089

联 系 人:李岩老师、吴海霞老师

招生微信:沈药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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